原子荧光光谱仪送检样品要求
发布时间:2019-02-18 12:32:30


      作为光谱仪厂家,很多客户会送来样品让光谱仪厂家帮忙检测,但是经常厂家送来的样品不符合标准,造成无法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下面小编帮大家科普一下荧光光谱仪样品分析的要求。


       首先我们要知道荧光光谱仪分析的对象是以离子态存在的砷(As)、硒(Se)、锗(Ge)、碲(Te)等及汞(Hg)原子,样品必须是水溶液或能溶于酸。


       固体样品则有不同的分类要求,荧光光谱仪检测无机固体样品时,经简单溶解后保持适当酸度。检测砷(As)、硒(Se)、碲(Te)、汞(Hg),介质为盐酸(5%,v/v);检测锗(Ge),介质为硫酸(5%,v/v);检测汞(Hg),介质也可为硝酸(5% ,v/v),检测(As)介质也可为硫酸(2%,v/v)。由于铜、银、金、铂等金属对待测元素的干扰较大,因此该几类合金样品中的砷、硒、碲、汞不宜采用荧光光谱仪测定。


      当检测有机或生物固体样品时,样品经硝化处理为溶液并保持适当酸度,其介质酸度与无机样品同。



      最后荧光光谱仪检测样品要求含待测元素上下限为0.05μg/g~500μg/g,不在此含量范围内的样品使用本仪器检测将无法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建议每份送检样品的固体样品不少于20g,液体样品不少于20mL,水样不少于100mL。当然最好是事先跟送检光谱仪厂家联系好,让他们提供相应的资料以供参考。


上一个:纯干货:原子吸收光谱仪常见问题20问(上)
下一个:春节长假后 如何避免ICP光谱仪开机故障